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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谱写实施商标战略新篇章
 
国家工商总局门户网站:www.saic.gov.cn     2012年02月09日    来源: 中国工商报
 
2011年,全市商标注册量增至21.5万件,比2010年增长16%,居全国各城市第三;新增陈李济等11件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总数增至66件,居广东省第二;新增珠江等33件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总数增至338件,居全省第一;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契机,狠抓商标专用权保护,在全国工商系统总结表彰会上作了开展专项行动经验介绍……广东省广州市工商局在2011年商标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赢得一项项荣誉。

  推动企业打造自主品牌

  驰名商标数量少、在国内外知名度高的企业品牌不多,曾经是广州市企业家心中的痛。进入21世纪以来,广州市坚持不懈地实施名牌战略,引导企业增强商标意识。广州市工商局坚持商标行政执法与行政指导相结合,商标注册指导与规范商标管理相结合,“老字号”振兴与自主品牌培育相结合,围绕振兴“老字号”商标、“走出去”培育商标和市场商标长效监管三大重点项目,制定了22项配套实施措施,积极促进广州市企业走自主品牌发展之路。

  广州市工商局不断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引导企业增强品牌培育和保护意识。2011年,该局先后举办著名商标申请认定培训班、商标国际注册及保护培训班、2011广州品牌论坛、实施商标战略专题讲座等大型商标专题活动。广药集团等5家著名商标企业参加了第四届中国商标节的“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展览”,其中王老吉商标获得全国“2011消费者喜爱的绿色商标奖”。

  该局力推“一所一标”策略,培育农产品地理标志。各级工商机关积极探索农村商标战略发展新模式,要求农村地区工商所每年至少引导辖区内一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申请注册商标,每年在辖区范围内确定至少一件已注册农产品商标为重点培育对象,加大地理标志培育、指导工作力度。2011年,深井霸王花、增城菜心地理标志成功注册,实现了广州市地理标志零的突破。

  与此同时,广州市工商局积极培育驰(著)名商标,大力开展驰(著)名商标的推荐和认定工作。全年工商干部共走访生产经营管理基础较好、经济指标较好的企业300家,向企业宣传商标法律、法规知识,提出专业建议200条。企业打造自主品牌的意识日渐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成效明显提高。

  商标专用权保护获好评

  “越秀区中非商贸城的整治成效堪称全国专项行动的典范。”这是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姜增伟在广州市检查时,对广州市开展专项行动工作作出的高度评价。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专项行动的有关部署,广州市工商局把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作为商标监管工作的重点来抓,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商品和重点案件的检查和执法力度。在2010年至2011年专项行动期间,该局采取驻点巡查执法、交叉突击执法、夜间和双休日执法、职能部门联合执法4项执法措施,共出动执法人员5.1万人次,立案查处商标侵权案件4472起,案值2.06亿元,移送公安机关18起。广州市工商局成为全国工商系统4个专项行动经验介绍单位之一,被评为全国工商系统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广州市工商局天河分局查处了侵犯国际高知名度品牌LV商标专用权大案,被国家工商总局通报表彰。

  2011年,广州市工商机关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2284起,比2010年增长5.5%,案值3973万元,没收和销毁侵权商品和商标标志370万件。同时,工商机关认真做好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和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大型活动的商标维权工作。在第109届和110届广交会上,广州市工商局共受理商标侵权投诉459件,其中认定侵权327件,下架侵权展品和宣传册1355件,投诉量和认定量均呈现持续下降趋势。

  “开展商标监管工作仅仅靠突击打击是不够的,必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广州市工商局负责人说。该局在建立商标管理长效机制上进行了多方探索。

  各工商所与市场开办方签订了不销售假冒伪劣和侵权商品责任书,指导督促市场开办者与场内业户签订不销售假冒伪劣和侵权商品保证书,强化市场开办方的商标监管责任。目前,全市已有300多个专业市场签订了“两书”。广州市工商局建立了商标公示机制,定期向相关市场提供其场内被工商机关处罚的业户名单,要求各市场开办方在市场醒目位置公布商标法律、法规等信息,并指导建立诚信经营“红黑榜”制度。工商机关还继续开展国际知名商标定点经营通告活动,至今已有LV、爱马仕等50多个国际知名品牌参加定点经营通告活动,在全市335个主要商品批发、零售市场和红盾信息网张贴、发布通告近万份。此外,广州市工商局不断深化完善商标保护“二步处理”制度,督促指导市场开办方与场内业户新签、补签商标保护合同(协议)。目前,该局已在全市250个涉及出口非洲贸易的市场推行“二步处理”制度,明确场内经营业户第一次被发现商标侵权,出租方有权予以停业整顿;第二次被发现商标侵权,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铺位。广州市工商机关的工作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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