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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徽,很多人都知道芜湖的小吃美名远扬,而一些小吃“名气”出来了,伴随而来的就是各类“蹭名”、“蹭热度”的侵权行为。12月10日,记者从芜湖经开区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结了“红旗大个子麻辣烫”商标侵权案件,名小吃商标维权诉求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据经开区法院法官柴俊介绍,“红旗大个子麻辣烫”在芜湖地区具有较好经营声誉,2009年、2016年分别被评为“芜湖十大名小吃”和“安徽特色小吃名店”称号。原告陈某于2011年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红旗大个子麻辣烫”图文商标,商标有限期自2011年3月21日至2021年3月20日止。 本案原、被告于2012年6月8日签订《加盟协议书》,约定由被告邵某加盟“红旗大个子麻辣烫”,在XX路设立分店,陈某授权邵某使用“红旗大个子麻辣烫”招牌,邵某一次性支付加盟费,加盟期限截至2015年6月8日。 但是在加盟期限尚未届满期间,邵某将招牌“红旗大个子麻辣烫”更名为“XX路大个子麻辣烫”,在原经营地址继续进行经营,突出使用了“大个子麻辣烫”字样,且在外卖网站,外卖包装上均使用“XX路大个子麻辣烫”字样。 近日陈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邵某构成商标侵权,并要求停止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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