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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商标遵循注册在先原则,先注册的商标享有被保护权,在如今中国市场不断被海外企业所看好的今天,越来越多的海外品牌纷沓而至,有的赢得满堂红,有的却陷入了商标纠纷。 纵观现代商业以及商标的发展,许多海外品牌由于国内企业抢先在中国注册了相同或类似的商标,而遭遇了注册商标的“滑铁卢”。而与外国企业在中国受阻类似,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商标之路也并非一帆风顺,这就需要企业注册商标品牌战略布局拥有全球视野的“大智慧”。 这里举一个很多人都知道的例子,乔丹。2012年,迈克尔。乔丹以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其姓名权,违反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关于“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等为由,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争议商标的申请。但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维持,最后迈克尔。乔丹一路打官司到最高法。 同样是美国知名运动品牌,New Balance在中国的发展道路相当坎坷。2013年7月,New Balance因使用中文译名“新百伦”,被广东省自然人周某于以注册商标侵权为由诉至法院。3年后,New Balance败诉,被判令赔偿周某经济损失500万元,并在开设的网站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美国电动汽车生产商特斯拉公司在中国的商标案也曾持续了一年多。中国商人占某在特斯拉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前就注册了“TESLA”等注册商标,事件最后以占某放弃使用“TESLA”等有关标志告终。   “每个国家的商标法律保护制度各不相同。在中国,基本遵循‘申请在先原则’,而在美国等国家和地区,注册商标权利归属的基本原则是‘使用在先’。”据何炼红介绍,在不同的制度设计下,许多海外品牌由于国内企业抢先在中国注册了相同或类似的商标,而遭遇了商标的“滑铁卢”。 与外国企业在中国受阻相似,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注册商标之路也并非一帆风顺,这就需要企业商标品牌战略布局拥有全球视野的“大智慧”。   “企业制定注册商标品牌战略时应具有国际眼光,不要脱离参考国际法律制度。”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工程师张芊告诉记者,越来越多的企业步入了一个以相同轨道连接的、巨大的经济体系之中,以全球化的视野制定并实施注册商标品牌战略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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