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大牌商品时,你是否担心过“低价捡漏” 变 “踩坑假货”?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给所有网购消费者吃了颗 “定心丸”,销售假货构成欺诈,即使商家店铺注销,消费者仍可依法索赔三倍赔偿。
案情
272元买到假阿迪,商家承认后店铺注销。
2024年11月,周某在某购物平台卢某经营的网店里,花272元下单购买了一件“冬季三叶草羽绒服男装加厚保暖防风运动外套大码宽松连帽羽绒上衣”,交易快照显示商品是带有阿迪达斯logo的羽绒服。收到商品后,经仔细甄别并与正品三叶草羽绒服进行对比,周某却发现不对劲:
衣服吊牌上没有生产厂家、执行标准、地址等信息。
衣服上的阿迪达斯商标是 “贴上去的”,溯源码扫描后无任何信息。
此后周某曾与卢某电话联系过,卢某承认所售商品是假货。
周某想申请退货退款,却发现店铺已经注销,维权无门。无奈之下,周某将卢某告上法庭,要求退货退款272元,并按价款三倍赔偿816元。
法院
商家构成欺诈,支持退一赔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
涉案商品的商标、吊牌、质量等与阿迪达斯正品明显不符,且商家自认“售假”,足以证明销售的是假冒商品。
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故意隐瞒商品真实信息,诱使周某作出错误购买意思表示的欺诈行为。
即使店铺已注销,经营者仍需承担法律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商家卢某 “退货退款+三倍赔偿”,退还周某共计1088元。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