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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被告人王某单独或伙同郑某在未取得品牌权利人亚玛运动加拿大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购买无标识原材料及仿制商标标识(吊牌、印标等),租赁场地生产假冒“始祖鸟”品牌服饰(帽子、手套、围巾等),并通过三家天猫网店销售,非法经营数额达90余万元,非法获利30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查扣假冒服饰、商标标识及烫画机等制假工具。 
法院审理 
      宿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郑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综合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预交罚金等情节,当庭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郑某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对二被告人适用缓刑。 
法官说法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有的商家企图通过走捷径的方式,仿造知名品牌赚取快钱,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换来的只能是牢狱之灾,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等均属于侵犯知识产权,国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的不法行为,鼓励和保护创新。商标权作为法律所保护的知识产权之一,凝聚着商标权利人长期经营积累的信誉,是品牌商品的服务和质量的象征。在此呼吁市场经营主体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抵制制假售假行为,共同维护公平、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广大买家也要擦亮眼睛,正确识别市场上质量参差不齐的产品,切勿贪图低价,尽量通过官方认证的购买渠道购入品牌产品,才能有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澎湃新闻-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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