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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2022年,李某利在被告人李某成处购买了一批高档白酒,后李某利怀疑该批白酒为假冒商品,遂报警。公安机关现场查获该批白酒。后公安机关又在被告人李某成处查获并扣押不同规格的高档白酒共计100余瓶。 
      经鉴定,被告人李某成向李某利销售的9箱五粮液酒、1瓶飞天茅台酒以及从其住所扣押的其他白酒均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其已销售金额达55670元,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共计20余万元。 
      灞桥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裁判结果
      灞桥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予以销售,已销售金额55670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根据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对被告人李某成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扣押在案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其他高档白酒,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法官提醒
      消费者在购买酒类产品时,尽可能选择可靠的正规途径购买,尽量通过大型超市、商城购买,或拨打厂家电话在厂家指定的经销商处购买;选择较为熟悉的或信用度较高的烟酒店购买,避免到陌生烟酒店购买,落入假酒销售者的销售陷阱;不购买明显低于市场价、来历不明的商品,谨防上当受骗。
      来源:澎湃新闻-灞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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