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工商局发布2017年度打假案例:
1、安徽老庄酒坊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
2017年7月13日,合肥市工商局根据举报,对安徽老庄酒坊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合肥市瑶海区北二环与新蚌埠路交口向西200米的住所进行监督检查,查获其生产的“羊栏山陈酿白酒”共14700瓶,及用于生产“羊栏山陈酿白酒” 商品标识、外包装箱。涉案商品标识与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的“牛栏山”系列注册商标相近似,容易导致混淆,其行为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合肥市工商局依据《商标法》的规定依法没收当事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14700瓶,标识3箱、纸箱35个,并处以罚款2万元。
点评: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涉案商品使用的“羊栏山”标识与牛栏山酒厂的“牛栏山”注册商标比对看出,标识的整体颜色、图案以及手写体“羊栏山”与牛栏山酒厂注册的商标相近似,容易导致混淆,易使消费者难于辨别其来源而产生误认、误购的现象,当事人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权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2、合肥瑶海区双友木业经营部销售不合格板材案
2017年4月,合肥市工商局组织开展建材商品质量抽检,合肥瑶海区双友木业经营部经销的“双友”牌EO级精品全方生态板、免漆板和“王中王”牌E0级健康家居免漆生态板经检测机构检验均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经查,2017年3月份当事人从浙江双友木业有限公司购进 “双友”牌精品全方生态板52张、雨丝银橡免漆板72张、大浮雕免漆板59张。进价均为158元/张,2017年4月,当事人购进“王中王”牌健康家居免漆生态板101张。进价均为75元/张,当事人经销的不合格板材货值金额为48576元。合肥市工商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板材10张、没收违法所得236元、并处以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根据《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应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工商部门对此加强检测、监管、执法,既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维护市场秩序需要。
3、销售假冒“adidas”、“NIKE”、“NEW BALANCE”服装、鞋案
2017年6月28日,合肥市工商局根据举报,对在合肥市庐阳区淮河路步行街“尚街商城”大门口东边档口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销售标注“adidas”、“NIKE”、“NEW BALANCE”等注册商标的运动鞋、T恤衫、裤子等商品,经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新平衡运动有限公司鉴定,当事人销售的上述运动鞋、T恤衫、裤子等商品为侵犯“adidas”、“NIKE”、“ NEW BALANCE”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按照涉案商品的销售标价计算,当事人的违法经营额达到597052元,已涉嫌构成犯罪,合肥市工商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点评:这是一起典型的经销假冒名牌商品的案件。耐克、阿迪达斯是广大消费者耳熟能详的运动品牌,当事人销售假冒耐克、阿迪达斯商品,侵犯知名品牌注册商标,更是欺骗消费者的售假行为,必须予以严惩。
4、上海宫泽钢结构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17年9月20日,合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称,上海宫泽钢结构有限公司在位于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石路2720号招商局合肥物流分发中心二期工程中销售侵犯“欧文斯科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玻璃棉。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立即进行现场检查,当场发现涉嫌侵犯“欧文斯科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玻璃棉209卷。经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现场鉴定,这209卷玻璃棉都是侵犯“欧文斯科宁”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涉案金额33440元。合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犯“欧文斯科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玻璃棉209卷并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在工程建设中使用假冒侵权商品,隐蔽性较强,不易发现,极易形成监管执法盲区盲点。本案中,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到工地现场及时执法,在查处行动中搜集侵权商品及其他相关证据,依法履职,准确认定,既严厉打击了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保证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又依法维护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注册商标权利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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