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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说在中国假货横行,越是经济发达的地方越是拥有着很多的造假的工厂。诚然,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这一领域暂时还是有很多的地方有欠缺的地方,所以很多的权利人在面临着商标、专利被人侵权冒犯的事实而不知所措,这里面有这许许多多的原因,也有着许许多多的情况,接下来我们来分析一下在现实中,打假维权会面临着哪些方面的挑战呢? 1.法律法规缺失。 我国自建国以来,虽然不断的完善各种法律法规,但法律法规依然很不完善,很多的法律条文还是在沿用10几年前的法律文案而没有及时更新,特别是对于新兴事物的立法反应,周期更是长之又长,举个栗子,从网约汽车出现以及共享单车的出现这些新兴互联网事物的产生之后,相关的法律空白,尽管很多地方都出台指导意见,但却没形成真正的立法条文。拿著权法来说,1990年著作权法出台之前,著作权法就是法律缺失。1990年著作权法出台之后,著作权法就是法律不完善。 在中国有关版权保护的法律很不完善和到位,尤其是对保护作者权益的规定模糊不清、弹性极大,作者一旦被侵权要承担大量的举证责任和维权成本,打赢了官司赔了钱的案例比比皆是。而很多的作家,著作者也知道这一点,拿去维权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欲望也非常低。 2.司法环境差。 在中国,并非完完全全的法制社会,中国是个人情社会,虽然说在法制方面正在逐渐的完善,但是却有许许多多的在基层操作相关案件的实际执法人并没有相关的职业能力与素养,甚至于有一些连基本法律都不懂,他们之所以能谋个一官半职不言而喻,这也是很多权利人头疼的原因,执法不愿意去查或者通风放水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这些例子虽然不多但是确实现实存在的,所以有些权利人尽管知道在某些地方有侵权产品却放任其自流,并非他不愿意重视,而是有一些阻力。 另一方面,法官权力过大,再加上法律规定不够具体和完善的情况,法律规定的弹性空间过大,本来旨在减少冤案假案的弹性空间,很多的时候也成为了法官或者某些执法人员有了操作空间,这样导致的后果是侵权成本低,利润高,你来查一次罚个款也就是九牛一毛而已,过后侵权依然存在。 有这么一个例子,安踏是国内人尽皆知体育品牌,树大招风,越是知名的品牌,遭遇假冒侵权的伤害就越大,有人卖了上万双假冒安踏运动鞋,连续被抓3次,一次没收设备,一次罚款,最后一次终于判刑了,但判的是缓刑。他一天牢也没坐,制假规模却在不断扩大,目前仍在制售假鞋。对此,安踏集团法务部品牌保护周经理表示,鞋服行业受假货困扰多年未能根本解决,就是因为刑事和行政处罚制度的不完善,犯罪成本太低,难以震慑犯罪份子。 3.国民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侵权人基本就是法盲,侵了别人的全还理直气壮,为什么别人能做我就不能做。 4.权利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差。作为知识产权(版权、商标、专利等)的拥有者或创造者不懂得保护自己的智力成果,或者是因为不够重视、或者是因为措施不得法。我们接触下来无论是个人权力人还是一些企业的权利人,都觉得侵权现象司空见惯,还有权利人是因为维权屡受挫折丧失了信心,进而对侵权便放之任之了。 另外,商标的注册在先原则也导致了不少老字号“侵权”别人的现象,所以,普及维权知识,懂得保护知识产权是每个权利人或者发明创造者首先应该学习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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